一、項目編號:
BZGY2024CG169
二、項目名稱:
******中學錄播教室采購項目
三、成交信息:
******有限公司
供應商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北蜂窩路18號(綜合樓9層906、907、917)
成交金額:人民幣肆拾壹萬零玖佰玖拾元整(410990.00元)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:
貨物類 |
名稱:嵌入式錄播工作站 品牌(如有):北京中慶 規(guī)格型號:D3710 數(shù)量:1臺 單價:20800元/臺 |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:
王偉赟、朱傳為、吳裕亮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:
詳見采購文件,收取費用6705元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(一)采購方式、詢價公告發(fā)布日期、開標日期、資格能力條件、業(yè)績、信譽、項目負責人、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、供應商評審得分與排序、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審價
1.采購方式:詢價
2.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24年10月16日
3.開標日期:2024年10月22日
4.資格能力條件:符合詢價通知書要求
5.業(yè)績:/
6.信譽(榮譽獲獎):/
7.項目負責人:/
8.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:/
9.供應商評審得分與排序:/
10.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審價:詳見附件
(二)提出質疑的時間、地點、聯(lián)系電話,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1.提出質疑的時間、地點、聯(lián)系電話
供應商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(至2024年10月31日止)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(地點、聯(lián)系電話見本公告第九條)提出質疑。
2.提出質疑的條件
供應商認為本項目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應當按照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94號)等法律法規(guī),依法提出質疑。提出質疑的供應商(質疑供應商)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。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。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:
(1)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(2)質疑項目的名稱、編號;
(3)具體、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;
(4)事實依據(jù);
(5)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(6)提出質疑的日期。
供應商為自然人的,應當由本人簽字;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,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,并加蓋公章。
(三)不予受理的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.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.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(jù)的;
4.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,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;
5.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。
(四)投訴受理部門
******財政局:聯(lián)系電話:0558-******。
(五)領取成交通知書
成交供應商通過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下載領取成交通知書。
九、詢問聯(lián)系方式
1.采購人信息
名 ?******中學
地 ?址:安徽省亳州市渦陽縣交通路163號
聯(lián)系方式:楊老師 ******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?******有限公司
地 ?******服務中心四樓
聯(lián)系方式:趙工 ******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趙工
電 ?????話:******
十、附件
1.采購文件
2.分項報價表
3.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審價